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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好学校意向书

2013-05-30 16:16  |  次点击

 一、合作范围:

 

 

1

、两国学生家庭之间的互访、交流与联谊。

 

 

2

、双方教师的语言培训,方式可临时协商决定。

 

 

3

、两校管理干部的互访、交流、学习。

 

4

、两国师生之间的网上友好交流、学习。

 

5

、两校学生游学联谊活动。为了减轻学生费用支付负担,保障交流

学生的广泛性、

持续性,

可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采取两种合作方

式:

 

 

一是

对等交流、费用互承

的模式:

 

 

1

)往返交通费及途中费用,由出方学生自己承担;

 

 

2

)学习以外的,住地城市以远的参观、旅游费用(吃、住、行等)

出方学生自己承担;

 

 

3

)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的学习、资料、食、宿、水、电等费用由

对方学校承担(不含医药费),或免费入住学生家庭。

 

 

二是

同标准平等收费

模式:中国学生到澳洲游学,途中交通费、食

宿费和学习期间到所在城市以远观光费用,由学生本人据实支付

澳洲学校学习期间的学习、资料、食、宿、水、电等费用,按每日

圆人民币支付(以净学习时间一个月为例,除途中、观光费用

外, 

天共计支付

 

圆人民币,或按银行当时汇率折合美圆支

付);澳洲学生到中国游学亦按此标准执行。

 

 

 

二、合作期限:

 

 

每期三年,满三年后,双方协商同意,可自然延长。

 

 

三、原则:

 

 

1

、尊重对方国家尊严,维护对方国家利益,在访问期间,遵守对方

国家法律和对方学校的校规。

 

 

2

、交流、探讨领域不涉及国家政治、政策。

 

 

3

、尊重对方人格、民族习惯,不干预对方隐私。

 

 

4

、平等、友好、真诚,不藐视或诋毁对方。

 

 

四、未尽事宜,在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书时再予以补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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